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1年第10期(拍卖第6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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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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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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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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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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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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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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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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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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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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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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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区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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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面积79487.02 平方米(约119.23 亩),出让面积76519.75 平方米(约114.78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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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宗地出让地块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攀枝花市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福A09 等地块(金华巷棚改腾空区域)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福A08—B1/2018—02 、福A09—R21B1/2018—02 及福A51—R221/2018—02 三个地块。
					 
					
						1.福A08—B1/2018—02 地块。面积:13067.51 平方米(约19.6 亩),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绿地率:大于等于20%。
					 
					
						2.福A09—R21B1/2018—02 地块。面积:59655.82 平方米(约89.48 亩),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21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容积率:大于1.0 小于等于3.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高层建筑密度小于等于17%);绿地率:大于等于30 %。
					 
					
						3.福A51—R221/2018—02 地块。面积:3796.42 平方米(约5.7 亩),用地性质:幼儿园用地(R221),容积率:小于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攀枝花市渡仁片区2018—D22#宗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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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住宅用地70 年,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4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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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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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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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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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2018—D2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 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于成交之日起180 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 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 日内竣工。
	4. 竞得人应按照建设城市“15 分钟生活圈”工作要求,落实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在福A08—B1/2018—02 地块按照国家规范无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0 ㎡ 的无障碍公厕,并达到使用条件,且确保其公共性,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公厕应与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公厕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东区政府或东区政府指定单位并负责管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 竞得人需根据《健康攀枝花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攀枝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 年)的通知》(攀健推发〔2020〕1 号)要求,在宗地内无偿配建室外或室内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建设面积、建设内容以东区政府确定的为准),并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相关设施要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6. 竞得人需严格按照环卫部门有关规定在宗地内配建生活垃圾收集点。
	7. 竞得人需按照《攀枝花市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福A09 等地块(金华巷棚改腾空区域)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相关要求及国家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在福A51—R221/2018—02地块建设一所9 个标准教学班的幼儿园,并达到直接入学条件,幼儿园必须与福A08—B1/2018—02、福A09—R21B1/2018—02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幼儿园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东区政府或东区政府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按东区政府的要求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 竞得人需按照东区政府要求,根据《攀枝花市渡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福A09 等地块(金华巷棚改腾空区域)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成果中确定的道路等级、控制点高程等建设内容,无偿配建福A08-B1/2018-02 地块北侧金明路(长约110 米,宽约16 米)、东侧金华路(长约480 米,宽约16 米),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及建设要求最终以东区政府确定为准并负责解释,规划道路建设时不得影响相邻既有建筑、道路的正常使用及出行,道路需与宗地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东区政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 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0. 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不搬迁,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需迁建,由东区政府负责协调,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承担所有搬迁费用。
	11. 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 个工作日内与东区政府签订幼儿园、道路、公厕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位置、移交时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配置、项目验收、项目监管、产权移交、争议纠纷解决有关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10 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 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4.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
	15.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 版)。
	16. 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7. 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8. 宗地位于东区,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 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7)(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7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1年9月28日9:00至2021年10月12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1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1年10月12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非法定工作日不提供相关服务。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7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5时。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230233211910011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landchina.mnr.gov.cn/)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www.spprec.com/)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j.panzhihua.gov.cn)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http://ggzy.panzhihua.gov.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7)(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3335996
	联 系 人:杨先生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发布单位: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108122333 / 0812-3335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