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自然挂告字〔2021〕13号
	
	
		 
	
	
		经杭锦旗人民政府批准,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的宗地依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各地块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设施、通讯设备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宗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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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202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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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面积:
					 
				 | 
				
					 
						1.79亩
					 
					
						(119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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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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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和乌素苏木伊和乌素路与摩仁街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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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3.156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521821BB0024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3.1563万元
					 
				 | 
				
					 
						增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3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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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宗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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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20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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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面积:
					 
				 | 
				
					 
						14.44亩
					 
					
						(96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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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座落:
					 
				 | 
				
					 
						塔然高勒109国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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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让年限:
					 
				 |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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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59.7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521821BB0025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59.775万元
					 
				 | 
				
					 
						增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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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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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银行系统根据竞买人的申请随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竞买人向该帐号足额缴纳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网上挂牌地块,同时竞买多个地块,应当按照申请流程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竞买人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相关银行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指南》,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本系统支持现金支付、网银支付、大额支付、跨行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缴纳保证金。
	
	
		六、报价资格确认:
	
	
		   竞买人进入”个人中心-支付管理-保证金缴纳情况”页面,选择对应的记录,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详细情况及收款人信息。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竞买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如果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将不能获得竞买权限。竞买人点击 “个人中心”,然后点击“我的文档”可查看《竞买资格预确认书》(按照公告规定的挂牌时间即可参与竞买)。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3日15时00分止。
	
	
		八、2021年11月3日15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办理CA锁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需先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取得CA锁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指南”依次办理。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低于底价不予成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4、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陆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5、必须由挂牌申请人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不得代缴。
	
	
		6、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7、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否则不予退还。
	
	
		8、地块规划指标最终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城市规划设计为准。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813室、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用地股302室
	
	
		联系电话:0477-8398695(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 、
	
	
		5189687、8398603(保证金缴纳)
	
	
		技术咨询电话:0731-88905041 88801388
	
	
		0477-6639726、0477-2276753(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高金、姜红梅
	
	
		交纳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交纳出让金帐户:
	
	
		户名:待缴库税款——杭锦旗国税局
	
	
		账号:0510 0300 0004 3710 3
	
	
		收款行行号:0112 0561 0050
	
	
		收款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支库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