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2021]33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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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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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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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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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0.4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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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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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平路以南、建设街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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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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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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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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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于或等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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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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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于或等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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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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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于或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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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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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于或等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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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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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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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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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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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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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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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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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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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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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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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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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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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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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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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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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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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4121BA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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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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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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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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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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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在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3、拍卖人于2021年12月6日9时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申请人也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6、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三和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28832775
		
		
			 
		
		
			 
		
		
			2021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