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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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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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G-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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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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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池河工业园区南北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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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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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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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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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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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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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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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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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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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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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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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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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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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G-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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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位置
					 
				 | 
				
					 
						位于池河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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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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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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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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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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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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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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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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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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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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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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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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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示期: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石泉县政务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725200
        联系电话:0915--6311559
        联 系 人:刘女士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