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3】259 号及榕发改审批【2025】2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学生公寓楼1栋,总建筑面积14390.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00.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9.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含杆线迁移、清障)、地基与基础(含试桩、降水等)、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含热水系统等)、通风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防雷、室外总体工程(含海绵城市等)、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抗震支架、发电机工程(含出线)、永久供水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含检测)、管线接入涉及的破路修复、主体结构垂直度及沉降监测、环境检测、节能检测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燃气、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外部单位配合(含取孔等)。
本次招标不含家具、厨房设备、空调工程及永久供电工程。
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工程施工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建筑〔2020〕35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建筑〔2020〕35号)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044532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30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或其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4)删除3.4中“应 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0 09:00:00 至 2025-06-16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0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99号,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63763,传真:/
联系人: 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zkzb@vip.163.com
电话:0591-28026610,传真:/
联系人: 孟杨淋、邵楷、滕锦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发布单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锦
电话:13126633561 / 0591-2802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