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工程(装修部分)(施工)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工程(装修部分)(施工)项目,共建设5层裙楼、2层地下室并上盖两栋12层塔楼,建筑高度47.6米,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地上约7.58万平方米,地下约2.72万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精装修范围约5.3万平方米,幕墙约2.3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中所含的建筑室内精装修、幕墙、立面夜景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精装修范围约5.3万平方米,装饰装修工程造价金额为70876063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87606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6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协办方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装修装饰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的国内(港澳台除外)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若合同除具备装修装饰内容外还具备其他专业工程,则装修装饰部分的造价应不少于3000万元且装修装饰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且该项业绩可网查(其中业绩指标,可通过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来补充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认可专业分包或联合体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实施部分也应满足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09 10:00:00 至 2025-10-14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电子银行保函形式;③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⑤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05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半洲路2号(洪塘停车场),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205837,传真:/
联系人: 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tc87270196@163.com
电话:0591-87270196,传真:/
联系人: 林腾、施哲祺、李卉
发布单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卉
电话:19997063385 / 0591-872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