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剩余资金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海洋发展局、庄河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剩余资金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庄海发〔2025〕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庄河市海洋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剩余资金修复工程前期工作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针对庄河市近岸附近的石城岛及庄河河口的岸线及湿地受损问题,因地制宜石城岛海岸修复工程、河口缓冲带修复工程,完成砂质岸线修复745米,海岛护岸修复590米,河口缓冲湿地营造1处。通过人工补沙增加砂质浅滩宽度,提升沙滩的消浪功能;通过排水渠修复,改善岸滩生态环境;通过护岸生态化改造修复,提高其防灾减灾能力;通过河口湿地营造,提升陆海生态缓冲功能;通过底栖生物增殖,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
2.2建设地点:庄河市近岸的石城岛及庄河河口区域。
2.3招标范围:大连庄河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剩余资金修复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数值研究实验、前中后监测及效果评估、环评报告编制。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服务期限:2025年12月02日至2026年09月28日,30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具体服务期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数值研究实验中标后30日历天内提供成果;环评报告在初步设计完成30日历天内提供成果;前中后监测的前期监测评估成果中标后30日历天内提供,中期监测评估成果在主体工程完工后30日历天内提供,后期监测评估成果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历天内提供。
2.7投标保证金: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④项资质:
①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海洋类或水利类或港口与航道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牵头单位委派。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正在实施 / 业绩。
3.4财务要求: 无 。
3.5信誉要求: 无 。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需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
3.7其他: 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截屏等方式留存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网址: https://ggzyjy.dl.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网址: https://ggzyjy.dl.gov.cn/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址: https://ggzyjy.dl.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5.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5.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gzyjy.dl.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6其他: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的通知(补遗文件、补充通知等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庄河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电话0411-89706292。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庄河市海洋发展局
地址: 庄河市城关街道新华路南段53号
联系人:李宇龙
电话: 0411-89812130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联系人:吴军乐
电话:0411-62511033
传真: /
电子邮件: XSZB9999@126.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吴军乐
联系方式:0411-62511033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国泰新点公司客服,联系方式: 0512-58188091
发布单位: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军乐
电话:18545631250 / 0411-6251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