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建筑垃圾(渣土、泥浆)消纳经营权转让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沂市建筑垃圾(渣土、泥浆)消纳经营权转让项目
2、项目概况:新沂市范围内纳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的渣土消纳场地27个,用地面积4387.0亩,库容总量1343000万 m³。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在有偿使用期内对新沂市渣土消纳项目实施运营维护,提供渣土接收、分类处置、场地管护、安全监管和其他相应的服务。项目经营者同时享有取得渣土消纳相关服务收入的权利。
3、合同履行期限:20年。
4、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187200万元。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1日
2.地点: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3、方式:线下领取
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7月11日下午14:00。没有登记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4、售价:200元。领取招标文件前缴纳,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沂市城市管理局公示公告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方式:0516-88979010
2.单位名称: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3.联系人:王女士
华北 北京 天津